附件五:收取学费明细表、免学费或者获得学费资助证明
发布时间:2011-11-28   访问次数:1520   作者:采研

 

具体要求

 
一、入学通知书/邀请函中应注明所需费用及来源。
二、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/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及来源,申请人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、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,如
1. 国外拟留学院校(单位)不收取学费/其他费用(如注册费等)的证明(部分不收学费国家可免交,如德国、法国等)。
2. 国外拟留学院校(单位)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/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学费/其他费用的奖学金证明复印件。所提供学费/其他费用的奖学金应可支付明细表中注明需支付学费/其他费用的总和。
3.国外拟留学院校(单位)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/其他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Res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职位,且工资总计足以支付学费/其他费用(如注册费等)的证明。 
 所有奖学金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(单位)专用信纸打印,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,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奖学金证明。